携手抗疫·众志成城,合睿律师在行动∣解读法律、传递温暖篇

日期:2020/03/09 | 点击:2853次

在一线抗疫英雄不顾个人安危的同时,合睿律师也主动作为,秉持专业思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社会,及时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

张馨律师通过“交通事故保险律师张馨”的微信公众号以“祸乱疫情 法不姑息”为题,精选近期网络上流传的案例,从依法严惩抗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犯罪以及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入手发表了四期的律师说法;以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获得意外险、医疗险及重疾险的理赔为入手发表了三期的律师说法。

郭志勇律师通过“辩护律师认为”的微信公众号对2020年2月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所涉及的刑法规定以专业刑事律师的视角进行了整理。


姚刚律师通过“法律人那些事”的微信公众号,以《非常时期,“哄抬物价”的标准能否放宽一点儿?》为题,对疫情防控当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从经济学及法律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适当放宽对涨价的限制。发文后不久,因某药店口罩进价六毛卖一元被处罚的案件,湖北省取消了限制涨价15%的规定。除此之外,姚律师还在参加本所律师捐款之外,通过兰州致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捐款奉献爱心。


白春民律师通过“白春民律师”的微信公众号连载《食用野生动物是否构成犯罪》《禁食野生动物不能一刀切》《新冠状病毒疫情下野生动物保护之建议》三篇文章表达了自己保护野生动物、爱护大自然的一份情怀。


郑茂全律师通过“君道法律人”的微信公众号以“疫情防控下〡不信谣,不传谣,发热及时就诊”为题梳理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当中对于传播谣言、拒绝检查、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相关规定。


王鹏律师通过“合睿 鹏团聊法”的微信公众号对网络关注的李某亮的《训诫书》从法律人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与解读;于文龙律师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传播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梳理,同时,于文龙律师还针对企业职工在复工后感染新冠肺炎疫情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不同的情形做了全面的分析与解读。


文字传情,表达感悟在用专业知识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的同时,合睿律师也纷纷通过微信公众号表达态度、传递温暖:

朱爱芸律师以一篇《战疫尚未成功·请收起你的“赌性”》表达了自己对一线抗疫人员的敬意。


孙艳红律师通过《孩子,我们等你回家!》的心声传达了自己对远在抗疫一线的亲人的牵挂。


王鹏律师夫妇通过《这个春节,“病毒”让婚姻更有温度》和《一名律师家属的独白》两篇文章表达了自己在这个特殊的春节对家庭、对婚姻的特别感悟。


施建丽律师一篇《寒冬已去 暖春将至》的微文表达了自己致敬一线英雄、期盼疫情早日结束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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