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袁文进、许珂律师为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日期:2019/10/30 | 点击:2385次

2019年10月30日下午,受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派,我所青年党员律师袁文进、许珂前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通过看守所监控指挥中心,为看守所数千名在押人员进行了一场非常精彩的法律讲座,全所在押人员分别在各自监室观看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两位律师紧密围绕在押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最迫切、最关心的“我什么时候可以与我的家人见面”、“我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律师”、“我与辩护律师会见时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我如何与我的辩护律师沟通”以及“如何从轻减、轻处罚”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逐一进行了讲解。
在讲到“我与辩护律师会见时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的问题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看守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袁文进律师先总结概括出“六个禁止”,即“(1)禁止传递纸条;(2)禁止索要香烟食品以及相关药品;(3)禁止向同案犯家属带口信;(4)禁止要求律师带家属会见;(5)禁止要求律师让给自己拍照带给家属;(6)禁止要求律师把和自己的谈话录音带给家属”。让在押人员意识到上述行为非但不利于自己的定罪量刑,还会对案件侦查造成严重阻碍。

随后,许珂律师又针对性地总结概括出“六个允许”,即“(1)应该与你的辩护律师建立信任;(2)应该向你的辩护律师尽量详实、细致、真实、全面地陈述你所掌握的全部案件事实;(3)可以要求辩护律师向你提供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解释相关法律问题、讲解相关法律程序,并且告知现阶段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4)可以向辩护律师进行辩解、表达阐述你的观点;(5)在押期间如果你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和不公平的待遇,可以要求辩护律师向你提供一些适当的法律帮助,比如代为申诉、控告等;(6)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和辩护律师核实有关证据。”两位律师通俗详尽的向在押人员阐释了在与辩护律师会见时,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这样不但有益于在押人员服从看守所的监管,而且可以大幅提高辩护律师会见的效率。 
同时,两位律师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讲解,让在押人员意识到自己的自首、立功行为不仅有利于案件侦破,而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授课结束后,看守所相关领导表示,定期为在押人员讲解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既可以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认罪认罚、服从监管,也有助于让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对他们早日回归社会非常有用。近年来,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一直坚持提高律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送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我所党支部把送法上门的服务延伸到看守所,坚持组织党员律师每月到兰州市两个看守所进行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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